付費內容獲利的旁門左道, 別人替你付費使用數位內容
大網路時代, 「付費內容幾乎已死」的事實, 讓許多網路報章媒體憂心忡忡. 當然, 資訊那麼多, 我們已經很難用統一的標準去評斷, 那些內容是好的, 而哪些又是不值得付費的數位內容. 既然沒有標準, 畢竟每個人心中的那一把尺長得都不一樣, 所以囉, 「創造出好的內容讓使用者付費」這樣的觀念, 到目前還是非常飄移的. 面對這樣的情況, 難過的當然是那些內容的創造者, 不可否認的, 很多網路的 (文字) 內容真的是很棒, 甚至值得花錢享受. 但是在這樣的標準出現前, 這些內容提供者, 還是很難擁有一個永續而且穩定成長的獲利模式, 至少在網路平台上.
(文章啟發來自
在網路與報紙的轉捩點時刻,重新思考網路內容
付費內容之死: New York Times 和 Google 給我們的啟示)
今天想要介紹一個我自己目前聽過算是很新的數位內容獲利模式. 或許大家也可以一起腦力激盪, 到底這樣的商業贏利模式適不適用於線上出版的內容.
去年(2009)中, 來自柏林的創投Team Europe Ventures創立了SponsorPay. (Team Europe Ventures每年除了投資8到10家外部的新創公司外, 本身也會觀察值得發展的商業模式, 然後從內部培植網路創業, 一年約5個). SponsorPay目前專注在遊戲產業, 他們把產品供應商 (遊戲), 廣告商和使用者集合在一起. 主要的出發點是, 有些遊戲使用者不想付費玩或是買遊戲中的虛擬硬幣, 那麼讓廣告商幫你付, 但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你雖然不用花錢, 但是你得花點心思和時間. 在登入你的「個人資料後」(這個對供應商或廣告商而言, 已經是某種程度的獲利了), 你必須替廣告商貢獻點事情, 比如說幫他們「做問卷」或是「親自測試某項產品, 然後回答問卷.」為此, 使用者獲得的回報便是: 免費的遊戲或是虛擬貨幣的獲得.

這幾天還有一個類似的平台出現, 來自慕尼黑, 並獲得天使投資的Freecent. 他提供的服務範圍沒有產業的限制. 在Freecent, 廣告業者可以放上自己的廣告, 讓特定的用戶群「有意識」地觀賞, 看完之後, 使用者必須接受測試, 看自己有沒有正確地接收廣告業者所要傳達的訊息, 如果回答錯誤, 那就下次再來, 正確的話, 廣告業者當然有賞, 報酬是, 這些廣告業者有自己的合作群組, 這些合作群組就是不同的付費數位內容平台或產品, 使用者可以選擇其中一個 (一報酬方式不同, 選擇也會不一樣), 然後免費使用. Freecent的創辦人Christoph Pietzsch將這種商業模式視為「四贏的商業模式」:
1. 用戶: 使用者達到其目的, 免費地享受數位內容及產品
2. 打廣告的廠商: 花大筆經費製作的廣告通常在電視上不會有太多人注意, 觀眾草草看過不會留下太深刻的印象. 在這裡, 不只用戶會「專心」地看你的廣告, 產品甚至有被實在測試的機會, 還有使用後的回饋.
3. 廣告業者: 除了替廠商打廣告, 自己也間接取得有價值的使用者資訊, 有利於未來市場調查的工作.
4. 數位內容供應平台: 和廣告業者及廠商合作, 不只讓產品獲得使用, 也得到該有的獲利回報.
這種轉個彎的付費模式已經應用不同的領域上了, 除了提過的線上遊戲, 還有手機鈴聲, MP3的購買等等. 說不定未來線上媒體出版也會在這塊市場上插一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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